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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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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并对现有化工园区开展全面评估和达标认证。截至本月,江苏、浙江、山东等多省已完成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化工园区作为化工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开展园区认定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园区管控力度,解决化工企业小、散、乱的突出问题,明确智慧、绿色的发展方向。同时,有助于园区内企业安全环保整治与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为园区集中、综合式污染治理模式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山东省化工园区名单: 江苏省化工园区名单: 浙江省化工园区名单: 河南省化工园区名单: 甘肃省化工园区名单: 陕西省化工园区名单: 广西省化工园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