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大型骨干企业,“中化公司”名称为我司长期以来使用并已经国资委核准的简称,“中化”品牌为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已正式授予我司的中国驰名商标,受到法律保护。
。。近日,我司注意到中国轻工业信息网等媒体2005年11月10日登载的题为“中化收购澳洲聚乙烯企业Qenos”文章,其中称“Qenos Holdings Pty. Ltd.公司与中国国营的中化公司(简称‘中化’)达成协议,同意被后者收购。”事实上,中化公司从未进行过此项收购。
。。在此,我司提醒有关媒体在涉及中化公司的报道时应认真核对新闻事实,避免误导社会公众。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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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200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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