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颗粒活性炭(煤制)采购框架协议
入围供应商采购遴选公告
1. 入围条件
本项目颗粒活性炭采购,征集人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入围条件,现对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颗粒活性炭(煤制)采购框架协议进行公开遴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JSW2022-002
2.2项目概况: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货物为颗粒活性炭(煤制),物资的使用单位为:宿迁化雨环保有限公司、扬州中化化雨环保有限公司,以及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及下属其他单位(如有)。本项目为颗粒活性炭(煤制)框架协议公开遴选。按照评审结论,选定5名待入围供应商,评分排名前3名入围,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协议。使用单位按订单采购,每笔订单在入围的供应商中进行询比价采购。本次遴选入围有效期一年,框架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在遴选有效期内,供应商出现不配合报价、质量问题、送货延误、询比价中标后不执行订单等情况,征集人有权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若原入围的三名供应商无法顺利签约,可由待入围供应商按顺序递补成入围供应商。若最终入围供应商不足3家,征集人视情况通过遴选补充入围供应商,且遴选有效期与原入围供应商等同。
2.3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交货地点、交货期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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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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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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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供货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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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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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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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活性炭(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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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值≥950mg/g
亚甲基蓝≥150mg/g
粒度:8-16目
强度≥97%
灰份≤10%
水份≤5%
苯酚吸附值≥155-160mg/g
四氯化碳吸附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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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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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宿迁化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化雨”)内指定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北区生态化工科技园区金陵路1号),暂估用量240吨;扬州中化化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化雨”)内指定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龙仪路),暂估用量120吨。如有新增地址,以询价文件为准。
供货期:订单下达之日7个日历日。
供货方式:分批供货,单次供货量不少于40吨。
卸货方式:采购方负责。
合同签约主体:宿迁化雨环保有限公司、扬州中化化雨环保有限公司、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2.4质量标准:检测及验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药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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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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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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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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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度:8-16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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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702.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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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份:≤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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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2496.3-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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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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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702.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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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甲基蓝吸附值:≥150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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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702.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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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吸附值:≥950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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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702.7-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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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度:≥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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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702.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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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酚吸附值≥155-160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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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702.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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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化碳吸附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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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7702.1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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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样品试验:需要
投标方需先行提供样品,经征集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试验数据作为评标依据,不能达到招标方需求标准的,认定文不合格投响应文件,取消入围资格。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需具备本次招标物资的经销资质。
3.2 响应人可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
3.3响应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0个以上颗粒活性炭(煤制)销售业绩(单个合同或订单20吨以上),须出具相关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含合同/订单首尾页、盖章页、货物名称、清单页等),否则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响应将被否决。
3.5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响应人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否决其响应。
3.6 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3.7响应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止响应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响应;同一生产厂家或品牌产品,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被列入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响应。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邮箱领取(邮箱地址:wangxinyong@sinochem.com):请于领取有效期北京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9日17:00之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XX公司XX项目报名材料”,邮件正文中应注明:获取遴选公告媒体、响应人名称、报名项目;领取文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的法人授权书(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须提供经盖章确认的彩色PDF扫描件)作为附件,进行报名。获取遴选公告:非本公告第7条公布媒体,我司将不发放遴选文件,请各响应人知悉。征集人进行登记后,9月9日17:30前统一发出招标文件。
4.2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王工:18911319387。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响应人采取以下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人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至或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华夏幸福创新中心A座5层,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王新勇,联系电话18911319387,如邮寄建议发顺丰快递。
注: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版一份,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2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为腾讯会议室XXXXXX号进行开标(会议号提前2天邮件告知,请潜在响应人关注领取文件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凭会前发送的密码出席线上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环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ehc.com/)上发布,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响应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征集人: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华夏幸福创新中心A座5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911319387
2022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