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JF280420250514171
三、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内容: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供应商采购,主要为建设工程、除建设工程外的其他类争议的诉讼代理工作及前期工作(具体案由以实际委托办理案件为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方案设计、调查取证、诉讼程序一审、二审阶段,包含反诉、第三方提起的异议之诉以及前述各阶段的调解、和解,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五、服务期:自具体委托案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争议案件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一审、二审、调解或撤诉等)之日止,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采购说明:
1. 本项目按成交候选人推荐顺序,选取2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服务需求和服务承诺,与采购人签署框架协议;
2.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入框架议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成之日止;
3.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案件委托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另行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采购人不承诺成交供应商实际被委托的案件数量和金额,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实际被委托的案件数量调整而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4. 供应商应充分知晓并完全认可采购人采用的案件分配机制及委托规则。成交供应商仅具备承接本项目相关业务的资格,采购人有权根据具体案件的办理时效、专业领域、复杂程度、标的金额等综合因素,自主选择任何1家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供应商理解并承诺响应采购人上述案件分配机制及委托规则。
七、*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正常通过年检并经有权机构核准执业三年以上,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建设工程类1000万元标的额以上的案件业绩及1项建设工程外的其他类案件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信息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的合同复印件,关键信息页包含合同服务内容、服务人员、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该项业绩的服务人员中须包括本项目拟派服务团队专职成员至少一位;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6. 供应商近三年相关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如无,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受到邀请的潜在供应商需登录中化环境一体化采购平台(e.sinochemitc.com)账户,根据项目编号进行网上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网址http://e.sinochemehc.com/19006.html)。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不收取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9:30。
2. 递交方式:在中化环境采购一体化平台中上传,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3. 未在中化环境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仅在以下网站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磋商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招采门户:http://e.sinochemehc.com/。
十、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盖章扫描件(包括服务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上传至中化环境采购一体化平台。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服务方案以及首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采购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磋商方式为线上会议磋商,会议号码及单独磋商时间将在磋商当日另行通知。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人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服务方案,将最终报价和附件上传至中化环境采购一体化平台。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十一、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分和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鸭绿江北街79-2号B1楼
联系人:李帅/郑媛媛
联系方式:18540365804
电子邮箱:lishuai01@sinochem.com
供应商注册/文件发售/平台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010-86391277
十三、信访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信件: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丰台科技园创新中心E2楼六层环境科技纪委办
监督举报电话:010-56320791
监督举报邮箱:hjkjjiandu@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