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办理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1

采购人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办理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办理咨询服务

1.2项目编号:ZLLH-SGZCZX-20250421-001        

2.项目概况

2.1 采购人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2 采购范围: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办理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个月内完成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申报工作,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2.4 质量要求:

2.4.1咨询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办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行业标准开展工作,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2.4.2服务过程中,咨询服务机构应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沟通顺畅,提供的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具有专业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

3.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协助企业依据设计资质直接申办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成功案例,并能提供服务合同、受理通知单、审批公示截图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资质申办工作经验(填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并由企业代为考察情况并进行相关承诺),须为供应商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并出具社会保险证明(时间:2025年01月、02月、03月)。

3.4供应商承诺:

(1)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采购人做出的取消磋商、成交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项目负责人为我司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资质申办工作经验。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2022年05月至今)内没有严重违法行为。

(7)承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8)承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9)不存在被列入中国中化永久黑名单及在冻结期内的情形。

(10)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承诺。

3.6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提供截图或承诺。

3.7 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盖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缺一不可)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供应商因成立时间原因无法提供规定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06月02日18时00分。

4.2 请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的材料发我司邮箱,并与采购专员王佳联系获取磋商文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如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将会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查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5日09:00;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楼210会议室,要求专人递交。

6.评审办法

6.1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7.磋商保证金

7.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0万元。

8.磋商轮次

本项目不事先确定磋商轮次,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供应商。如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9.公告发布媒介

中化环境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sinochemehc.com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0.信访渠道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2号楼205室 纪委办

举报电子邮箱:zllhjwb@sinochem.com

11.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905130214

电子邮箱:lehighbids@163.com

12.说明:本项目为非招标采购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仅为了有效扩大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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