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临时场地铺砌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8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人)就如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名称: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临时场地铺砌项目

2.       项目编号:ZLLH-SHSG-20250508-01

3.       采购人名称: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采购范围:场地铺砌,约3000平方米。以图纸和说明为准完成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场地铺砌(从上到下)

1)80mm厚C30混凝土,随打随抹平;

2)50mm厚级配碎石,压实系数>0.95;

3)300mm厚碎砖垫层,压实系数>0.95;

4)素土夯实(需清理场地杂草、枯枝、砖石、混凝土块、废弃物品等杂物)压实系数>0.95。

6.        工期:7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2日。

7.       工程地点:江苏省宜兴市。

8.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9.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1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提供经审计的(2021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供应商盖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缺一不可)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供应商因成立时间原因无法提供规定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   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至少具有3项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其他要求

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承诺。

(7)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提供截图或承诺。

(8)  供应商承诺函:

A.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采购人做出的取消参与、成交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B.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C.承包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E.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F.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9)不接受被列入中国中化永久黑名单及在冻结期内的供应商参加竞谈。

11.    《报价单》内容:

(1)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应答函;

(4)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7);

(5)关联业务情况排查表;

(6)其它要求的文件。

12.    《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1日北京时间9:3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单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3.    《报价单》递交方式:彩色扫描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采购联系人电子邮箱。原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出,收件人为采购联系人。

14.    评定成交标准:供应商所报服务总价为有效报价,采购人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的基础上,按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5.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化环境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sinochemehc.com

16.    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业务联系人:夏工、林工

电    话: 18521706091、15062984398

电子邮件:zllh5520163@163.com

17.    信访举报渠道: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中蓝连海2号楼205室 纪委办

举报电子邮箱:zllhjwb@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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