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对安徽合肥的北二环金三角加油站油品质量不合格致不少车辆受损的事件进行了报道,报道中称供货方为“中化集团油气销售公司”,引起我司不少客户关注。经了解核实,媒体报道中所指企业非我司下属企业,我司及下属企业并未向金三角加油站供应油品,媒体报道中的企业名称有误。
我司全称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前身为“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化集团”为经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我司简称。“中化”是我司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受国家相关法律保护。希望新闻媒体认真甄别,并准确使用企业名称,避免对公众形成误导。
特此声明。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2013年5月2日